******居住小区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居住小区已由******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12-500356-04-01-7305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重庆市高新区
2.2******居住小区占地面积约72.9亩,总建筑面积暂估约10.91万平方米,电梯共34台。具体规格及功能配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标准和要求》。本次招标金额约946.83万元。
2.3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电梯的设计、制造、运输(含包装、运输和货到现场的二次或多次装卸)、保险(交货验收前)、现场保管、仓储、五方通话(含井道内的布线)、井道清洁、土建整改、电梯空调、电梯装潢、安装(含施工调试期间的水电费、电梯井道安全防护、安装人员食宿)、调试************消防验收、测试所需电费、组织验收、缴纳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电梯检测验收费、直至取得合格的《电梯监督检验报告》以及质量保修期和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质保期内电梯年检服务等。
2.4 工期要求:
示范区电梯:示范区电梯暂定4部,供货周期:14个日历天,安装调试8个日历天,验收取证5个日历天,此4部电梯需乙方配合在中标后即启动供货安装验收等工作,不得以尚未支付相应款项为由拒绝实施。
大区电梯:每批次电梯供货周期不超过45个日历天,安装调试验收取证周期不超过45个日历天,电梯验收需达到法定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标准,并取得《电梯监督检验报告》(分批到货每批次设备的排产和安装调试取证时间不得超过90日)。
注:具体电梯下单排产时间以发包人书面指令为准,到货前电梯单位需提前协调好堆放场地和运输通道,工期含节假日、冬雨季等因素,中标方须无条件配合发包人总体交房时间及总包的施工进度,以使工程能在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所有工程,现场施工需分区移交施工,不得以工作面较少及施工不连续等原由,拒绝施工。因分区移交施工或工作面不连续,所产生费用均需考虑在报价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 制造商投标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3)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安装、修理、改造B级及以上资质】;
注:1.制造商的制造资质与安装资质未合并的提供上述序号(3),已合并的提供上述序号(2)。
2.电梯制造商若已授权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则电梯制造商不得再参与投标。
3.2 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的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1)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提供电梯制造商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3)电梯经销商或代理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的安装、改造、修理B级及以上资质】。
(4)取得电梯制造商对本项目的唯一合法授权书。
注: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 1 个单项合同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的电梯设备供货或改造或安装业绩。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同一品牌只允许一个制造商或代理商参与投标,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也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多个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存在母、子公司关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同时参加,否决该品牌的所有投标。
3.6 投标人本次投标的电梯须为同一品牌同一商标,同一品牌仅能用一个电梯型号(也允许为同一电梯型号)进行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4-11-18 10: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4-11-20 17:3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12-06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
******)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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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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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老师
|
联系人: |
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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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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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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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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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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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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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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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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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