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巨鹿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巨行审[2025]1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6262.0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6109.28 万元,建设规模: 1、在狼窝渠下游、建设街与风清路交叉口新建雨水泵站各一座,在黄巾大道、健康西路新建污水提升泵站各一座,并完善配套设置。2、富源街(元泽路泵站-风清路)新建一道 dn355 聚乙烯(PE100)污水专用压力管,元泽路泵站更换水泵。3、西平街(黄巾大道-风清路)道路全长1301m,新建一道 d1200 污水管道,现状雨水管道增加收水口。4、环保局南侧小街(万盛街-光明街)道路全长 257 米,新建一道 d400 污水管道,新建一道 d500雨水管道,并恢复沥青砼路面。5、元泽路(富******街道清淤检测封堵修复。城区东安街(富强路-黄巾大道)、光明******街道路段雨污管网清淤检测封堵修复。7、对现状狼窝渠河道进行河底清淤:河底修复及部分附属设施改造。 ,建设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城区 。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6262.01 万元。2.3计划工期:450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3.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施工资质以及其他 勘察单位需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3.7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 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联合体的总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应为施工单位人员,可与拟派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同 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联合体成员拟派项 目经理的须提供);3.8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9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10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3.11 拟派勘察负责人具有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勘察负责人须由承担勘察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3其他要求: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3.13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3.14 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 对技术标采取暗标******有限公司,联系人:李政阳,联系方式:0319-******。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01 00:00 至 2025-04-09 23:59 ,登录 “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egionCode=130529)或选择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4-27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巨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特别提示: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双盲部分编制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有限公司 提出,联系人: 李政阳 ,联系电话: 0319-****** 。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建设局 电话:****** 电子邮箱:****** 10. 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3.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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