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湖州分公司2025年小微业务技术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国电信湖州分公司******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已完成对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评审,评审结果如下:
中标候选人情况 | 单位名称 | 投标折扣报价(ON) | 质量 | 工期 | 评标情况 |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0.0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2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8%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3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4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宇讯******有限公司 | 7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5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六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6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七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0.0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7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八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8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九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6%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9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68.0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0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5.0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1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2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6.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3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四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0.0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4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五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75%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5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六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6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十七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80%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 | 以订单中约定的工期为准 | 本本项目************有限公司综合排名第17 | 不涉及 |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 |
公示期:【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5日】
公示期间,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集团采购异议处理办法(试行)》等企业制度,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工,******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工,******
******有限公司
2025年0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