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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中心】蕲春县特色茶叶基地建设(EPC)项目蕲春县特色茶叶基地建设(EPC)项目(HBQC-202508SZ-005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湖北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湖北
源发布时间:2025-08-18
项目编号:******[查看]
招标单位:******[查看]
代理单位:******[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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蕲春县特色茶叶基地建设(EPC)项目蕲春县特色茶叶基地建设(EPC)项目(HBQC-202508SZ-******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QC-202508SZ-******1
1.招标条件
******************************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位于蕲春县檀林镇、大同镇的25个行政村。其中檀林镇涉及裴围村、檀林村、石牛村、横山头村等12个行政村,大同镇涉及两河村、鲍山村、汤坝村、柳树村、小竹冲村等13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完成15016.54亩新建茶叶示范基地工程、9992.37亩现有茶园提升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三项工程。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勘察、地形图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审查、施工图预算、施工总承包等,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进度、 安全、造价等全面负责 。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10-01
合同估算价:30250.03万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设计单位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②施工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家,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其中设计单位 1家,施工单位 1家,以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 至少接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10000万元市政工程设计、施工或市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任一方业绩均可。 (2)人员资格要求:①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经理。可以同时兼任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的其中一个。 ②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注册土木工程师。③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具备有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出具的2022年、2023年、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联合体任一方财务审计报告均可。(4)信誉要求(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应均满足该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法院在“信用中国”网(******)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5年08月18日至2025年08月24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09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①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进入“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②各投标人如对电子招投标存在软件使用方法有疑问请 拨打软件使用客服电话 ******00 咨询;③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 密环节必须同时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详细操作流程请详见:湖 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通知公告-《关于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上线试运行的通知》。。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投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蕲春县漕河镇横支三路69号 地址: 蕲春县漕河四路231号
邮编: 435300 邮编: 435300
联系人: 曹女士 联系人: 黄先生
电话: 0713-******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网址: 网址:
******银行: ******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5年08月17日
备注:
查看信息来源网站
快照:202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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