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农村局以卫农发〔2025〕8号文件关于沙坡头区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 1.03 亿元,地方财政资金0.82亿元(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沙坡头区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永康镇、宣和镇;
项目概况及规模: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5.09万亩,包括新建0.69万亩,提升改造4.4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微灌)、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自动化及信息化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6 部分组成;
材料采购范围及内容(材料名称、数量、规格等):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设备共划分三个标段;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建设单位通知之日起15日历天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接受 (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19日18时00分至2025年09月2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持CA数字证书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获取保证金账户。
4.2、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4.3、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4.4、其它:(1)宁夏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证书及CA证书升级更新事宜请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快捷入口“CA办理”模块查看。
(******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0512-******、0951-******。。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0月17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次材料采购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人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投标单位按时登录“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准时参加在线开标活动。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6.1 投标保证金金额:免缴投标保证金。(依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管理局关于优化工程建设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2〕506号),免缴投标保证金)。
6.2 履约保证金:中标合同金额的 2 %。
7.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
7.1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7.2 定标方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人民政府令103号)等最新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中标人。
7.3 本项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服务中心
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怀远南路252号
联系人:陶晓明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路派胜云天商务大厦1703
联系人:刘欣磊、孙涛、寇海峰
电话:******
******农村局,联系电话:0955-******
2025年0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