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0900G******1001
1.招标条件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山和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 ******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一般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监督单位为******财政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山和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
2.2服务地点:******集团、宏伟镇、铁山林场、岚棒林场、岚峰林场、双阳村、新发村等。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治理历史遗留问题矿山图斑3块,煤矸石山50座,治理总面积为636795.67m2。本项目设计治理工程主要有:废弃建(构)筑物拆除工程(井筒拆除、封闭、回填工程,废弃房屋拆除工程)、回填平整工程,塌陷区回填平整工程、矸石山治理工程、植栽工程、监测点设置等。工程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环境安全隐患消除、地形重塑、植被恢复、废弃土地复垦利用等。
2.4招标内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茄子河区历史遗留煤矸石山和矿山综合治理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包含:工程勘察测量、工程设计、项目管理、全过程工程造价、工程监理、土地清查、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施工图审查等全过程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以下服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1.工程勘测:完成本项目初步工程地质勘察、工程测量等与工程勘察相关咨询服务
2.4.2.工程设计: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全过程设计完成满足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设计工作及预算编制等内容,施工时驻派设计代表、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4.3项目管理:完成本项目报批报建、项目设计管理、造价管理、监理管理、组织协调管理、招标采购管理、质量管理、进度管理、投资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环境管理、风险管理、现场管理、验收管理、结算、决算及移交管理,组织相关的专题及报告编制(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审批、施工图审查、节能评估、各项风险评估报告等项目所需的各类报告的编制及审查)、组织协调所有方面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督促管理;协调管理各参建部门推进项目建设;
2.4.4造价咨询:完成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及各阶段工程造价方面相关咨询服务;
2.4.5工程监理:完成本项目施工、竣工验收至保修阶段监理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4.6专项咨询等服务工作内容:土地清查、工程复核、工程验收、决算编制与审计费、施工图审查等。
2.5质量标准:符合各专业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最高投标限价:103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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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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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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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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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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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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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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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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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设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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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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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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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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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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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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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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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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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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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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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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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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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清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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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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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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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复核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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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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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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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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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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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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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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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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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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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图审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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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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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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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7.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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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均以实际发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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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及各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控制价,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8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建设实施、验收等全生命周期工程组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完成为止(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资质:
3.2.1.工程勘测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2工程设计资格: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或地质灾害防治)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3.项目管理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中(******/);
3.2.4.造价咨询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5.工程监理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地质灾害防治监理甲级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2.工程勘测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或工程测量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3.3.工程设计负责人:需具备水工环或环保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含高级工程师);
3.3.4.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
3.3.5.造价咨询负责人: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分级前办理的原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也予以认可);
3.3.6.工程监理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水文地质或地质工程或环境地质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
3.3.7.上述人员需为本企业员工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的2025年06月-2025年11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如有退休返聘不能提供社保证明需提供退休证及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标不对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数量及构成做严格规定,但投标人必须根据项目特点自行配备各专业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证企相符(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并附双方签订劳动合同)。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近******法院判决书中落款日期为准;行贿犯罪记录指判决结果为行贿犯罪的情形),否则将被拒绝投标。[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否则将被拒绝投标(已被解除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惩戒的除外)。[以通过”信用中国”(https://******/)查询结果为准,查询日期须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4)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等)。(投标人须提供承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家数不超过4家(含4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单位由负责设计工作单位或负责项目管理工作单位担任;
(2)联合体内成员须在投标前签署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联合体内成员各自所应承担的责任、义务;
(3)联合体内分工相同且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注:本项目只需联合体牵头人一方在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除文件中明确要求联合体各方加盖公章位置,其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公章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30日2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7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5.3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5.4评审地点: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开标方式
6.1开标时间为2026年01月23日09时00分;
6.2其他事项;
6.2.1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
6.2.2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6.2.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黑龙江公共资源版)进行投标文件制作、电子签章、标书生成、标书加密。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财政局
电 话:******
******建设局
地 址:茄子河区东安街181号
联系人:焦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世纪大道1000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1-******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