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小南海至城区引调水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江区小南海至城区引调水工程已由 ******委员会 以 ******发改委函〔2025〕2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国市水利专项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和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初步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街道境内。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建引水隧洞1座,全长5863.72m,铺设输水管道6262.25m(管径DN1200,采用C20F50水下砼外包),引调水流量1.9立方米/秒,设置分水口一处、控制阀一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18537.85万元 ,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273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305.616万元
2.4 招标范围: 按照现行勘察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含地勘报告)的勘察设计工作等,并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相关验收工作。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合同签订至提交勘察设计资料、项目完工验收合格止。合同签订后 120日历 天内提交所有成果资料且获得相关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 岩土工程(勘察)乙 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引调水专业 乙 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电子图纸等资料。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以及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方式请参见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导航栏“主体信息”页面中“市场主体信息登记”、“CA 数字证书办理”。若投标人未及时完成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和CA数字证书办理导致无法完成全流程电子招投标的,责任自负。
4.2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5-06-23 17:00:00(北京时间)前。
4.3招标人应于2025-06-25 18:00:00(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发布澄清。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7-11 09:30,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
5.2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至重庆市电子招投标系统,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和重庆市公共资 源交易网(黔江区)发布。[提示: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黔州大道西段50号博宏大厦1幢1-8-1 |
地址: |
黔江区新华大道中段2号 |
联系人: |
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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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谭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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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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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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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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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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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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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