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煤矿
煤矸石综合利用协同治理井工矿沉陷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公示
******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协同治理井工矿沉陷区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旗政府所在地薛家湾镇256°方位,直距120km处,行政区划隶属于准格尔旗准格召尔镇,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向公众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煤矸石综合利用协同治理井工矿沉陷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准格尔************有限责任公司矿山中部开采形成的采煤沉陷区。
建设内容:******有限责任公司井工矿沉陷区进行回填治理,地面平整达到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的目的,并进行种草绿化,治理期所填矸石量约1113.8235万m3,土方量约331053.51m3,将采煤沉陷区治理为顶部标高为+1440m平台,东部及南部区域形成3-4级台阶,各台阶高度为10m,台阶坡面角为25°,治理区回填采用“分层摊铺、分层碾压封闭”的原则,逐层压实,压实度大于85%,矸石填充过程中,每填4.5m煤矸石覆盖1层0.5m厚黄土,治理区终场覆土时顶部先覆盖厚度为0.5m的压实黄土。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总
联系方式:******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有限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49069.docx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经
本次通过网络方式进行公示,公众可采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适宜的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发表意见。
******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