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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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B************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已经由******发改委以靖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准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靖发改审[2024]1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混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靖江市乡镇供水管网工程—季市镇花家村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地点:江苏省:泰州市_靖江市 2.2工程规模:大型 2.3工期要求: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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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付款方式:(1)预付款: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准备进场,支付合同总价(不含预留金、暂列金额)的20******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与预付款等额),预付款的扣回:在前2次工程进度款中均匀扣除,如遇当期进度款金额(扣除当期应支付的农民工工资后)不足以扣回对应预付款的,可延至下一期扣回预付款,扣完时退还预付款担保。(2)进度款:工程进度款自开工之日起每月支付一次。以中标报价清单为依据,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和发包人代表审核后,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对应造价的[80%]进行支付(含农民工工资);承包人提交经第三方审计单位确认的完整合规的结算资料,竣工验收合格完成,工程款支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经结算审核后,支付至审核价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不计息)。(3)每次付款前,承包人必须开具同等数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包人在发票验证符合规定后支付相应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在发包人支付至工程结算审定价的[97%]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工程结算款的全额工程款发票,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
(4)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 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 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 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 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此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 在《诚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5)其他:/
(6)投标人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①时间要求:2025年3月—2025年5月;
②证明材料要求:a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在职员工的,提供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 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不能提供 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 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③拟派项目负责人为退休人员(不超过 65 岁),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需在投标单位注册。若退 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已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证明、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 的劳动合同;若退休后在投标单位工作时间不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的,提供退休前由投标人为其缴纳 的养老保险、退休证明及退休后投标人与该退休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累加后须满足第①条时间 要求)
注:上述所有证明材料,时间均应满足第①条时间要求,否则不予认可。
3.4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否
3.5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
(******建设局官网的曝光台上被曝光且正在曝光期间的(曝光仅限以下行为: 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
以上被曝光的行为,有相关部门正式公文证明曝光已被取消或曝光期已满的除外。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注::3.3(4)、3.3(5)、3.3(6)、3.5、3.6 项评审方式为承诺制,如查实投标人在《诚 信投标承诺书》中虚假承诺,按弄虚作假处理。
3.7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入围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 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人 期望值。 | |
2.1.2 |
评标入围方法和数 量 | 1.评标入围方法: t直接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t方法三; □开标时从以下勾选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 □方法二; □方法三; 2.评标入围方法具体细则见附件 C 。其中: 方法二中 R 取值为: 15 ; 方法三中 R 取值为: 15 ,平均值(含) 以上 7 家、平均值以下 8 家。 | |
初步评审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2.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不一致 的,有有效证明材料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3.6.2 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的要求 | ||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2.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企业基本存款账户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 存款账户证明材料 (如有) |
具备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证 明材料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财务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业绩要求(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1项规定 |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 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2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项规定 | ||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 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 种情形 | ||
2.2.3 |
响应 性评 审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1项规定 |
工期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 须知 ”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投标函附录中载明的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如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4.1 项规定 |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 2.4 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1.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 2.符合 “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 估价; 3.符合 “招标控制价 ”给出的材料暂估价单价和数量、 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单价和数量(每项材料数量允许误 差±3%以内); 4.符合“工程量清单 ”给出的不可竞争费费率及计算基 础。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规定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0 项规定 | ||
诚信投标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异议承诺书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详细评审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3.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t投标报价: 95 分 t信用评价: 2 分 t投标报价合理性: 3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 |
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的确定 t直接确定:方法二; 2、评标基准价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D; ******委员会 认定低于成本的投标文件;投标报价是经澄清、补正和 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投标人成本评审中 的投标报价平均值以及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 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 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t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不因招投标 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委员会基于招标文 件中约定的查询方式、查询地址以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时发生的错误。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隐瞒事实、 或者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造成招标人、投标人对评标 结果产生争议的,不属于评委评审错误。 |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 准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3.4 (1) | 投标 报价 评分 标准 |
投标报价(95 分) |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 95 分,投标报价相对 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 0.6 分,每高 1%扣 0.9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4 (2) |
其他 因素 评分 标准 |
信用评价分数(2 分) |
信用评价分数=2025年二季度泰州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2%。 本次招标执行泰州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 平台(http://218.90.248.27/)发放的关于 2025 年二 季度泰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得分的公告 http://218.90.248.27/faces/readArticle.jsp?arti cleId=1060&menuCode=1101 投标人应及时向泰州市住建局查询、申报企业综合信用 评价分值。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 布的企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异议,招投标行政监督部 门不接受招标人、投标人等利害关系人对已经公布的企 业综合信用评价分值的投诉。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系统申 报的审核时间,投标截止时未查询到结果的,投标人自 行承担。 |
投标报价合理性 (3 分)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高于(不含等于,下同) 招标控制价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措施 项目费用总金额高于招标控制价中措施项目费用总金 额的,上述情况每出现一处扣 0.5 分,扣完为止。 | |||
附件 | ||||
1 | 否决投标条件 | 详见本章附件 A:否决投标条件 | ||
2 | 评标入围方法 | 详见本章附件 C:评标入围方法 | ||
3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详见本章附件 D: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靖江市三江新村1区73号 | 地址: | ******银行后办公楼313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
联系人: | 李女士 | 联系人: | 刘滢 |
电话: | 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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